有的時候,我會想
人在面對藝術創作是不是常常會有
「明明不懂卻要裝懂,沾一點文藝氣息也好」的心態
有些東西,我常常覺得寫來就是給自己看著爽而已
例如網誌、例如攝影、例如文學、例如很多很多被冠上創作的東西
但面對著那些有著藝術家稱謂的人
人們不自覺會認同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箴言,他做的一切行為都充滿意義、
他手上平時放在展場沒人要的DM就是聖物
好像承認不懂或反對就是沒眼光,很丟臉。
就算看完沒什麼感想也硬是要說一句真厲害真棒真酷好特別。
或許是在網路繁盛的時代,人逐漸無法深入的思考
習慣遇到問題先Google之;
思維被限制在140個字以內,或一個“讚”
看到長篇大論或被大量分享的文章就要表示認同。
思考的比率越來越少了。
(哈哈好像離題,反正也是寫給自己爽)
資訊發達帶給每個人更多更方便的管道取得新知,但事情總是有利有弊.
以前對於評論好壞總可以洋洋灑灑佔滿一篇專欄,現在只要一個讚或一個回復就可以帶過.
藉由這種看不到、摸不著的舉動來滿足自己.這是我們這一代的悲哀.
看完之後想給你一個讚,我沒救了嗎XDDDDD
只好拜託尼克拉斯張大大多寫些長篇大論來陶冶我們的心靈XD